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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实践教学中心职工考勤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 :2018-06-22点击量:

中心所有教职工应该严格执行学校2006年制定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教职工考勤的暂行规定》。在此基础上,还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实践中心主任批准,并到中心办公室登记,在中心主任长时间外出不在校内时,可以向书记请假。

2.请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否则不予准假。

3.所有在职人员都必须参加考勤,考勤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并妥善保管各种原始凭据,根据考勤记录,及时汇总考勤结果。

4.中心例会、政治学习等会议实行集中考勤,严格请假制度.行政会议请假必须事先经中心主任审批,政治学习请假必须事先经中心书记审批,报考勤人员登记注明。在开会学习过程中,因接待参观或处理临时性公务需要离开者,应请示会议召集人批准,方可离开。

5.每学期的职工考勤记录和会议考勤要存档备案,为教职员工职称评审、先进评选,全员聘任等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