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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首饰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4-09-02点击量:

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首饰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1.课前任课教师要组织学生学习本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在实验教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操作设备及进行实验。

2.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进入实验室人员不得随意将火种带入实验室。

3.使用易燃气体,如已炔、氧气、煤气等,必须按照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规定,在任课教师现场指导下进行,严格操作规程。进行有腐蚀性的实验,必须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4.实验室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接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易爆物品。

5.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注意卫生整洁,禁止在实验室大声喧哗、嘻戏打闹和将食物带入实验室。

6.禁止在实验室存放与当日课程无关的物品。长时间在本实验室工作,要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7.实验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物品。因实验所需少量溶剂(如:汽油、煤油、稀料、硫酸)等易燃易腐物品,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品使用规定,依据当日需用量随用随领。当日实验课完毕前一小时,必须将剩余的溶剂带离实验室。否则,实验室管理人员将作为废弃物品预以清理。

8.不得随意倾倒废液及废弃物品。实验后废弃物品的处理,要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在指定地点堆放、销毁,远离实验区。

   9.实验室仪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外借和随意带出,领用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造成丢失或损坏时以价赔偿。

10.实验完毕,要及时清理工作台面及室内卫生,将物品摆放整齐,关闭电源、水笼头、门窗,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查验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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