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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1-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实验教学、科研活动等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教发厅函〔2020〕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科字〔2019〕2号)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实验室安全氛围。

第三条  实验室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准入管理、安全检查、奖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

第二章  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

第四条  根据实验场所中涉及的危险源类别进行划分结合我校学科门类、专业设置及教学、科研特点,将全校实验室分为三类:机械类、电子类和其他类。

(一)机械类实验室。机械类实验室包括涉及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油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实验室。这类实验室的主要危险源包括机械加工类设备与工具、高压及大电流设备等。管理重点是规范操作设备且必须在专业人员的协助下使用;特种设备应按要求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并定期检验

(二)电子类实验室。电子类实验室包括涉及计算机、电路板等的实验室。这类实验室主要危险源是带电导体上的电能,如人员触电、电路短路等管理重点是规范用电

(三)其类实验室。其他类实验室主要是指不包括上述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危险源主要是小型电器设备和手动工具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管理重点是规范用电和谨慎操作小型手动工具

第五条  根据实验室涉及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将我校实验室安全风险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A级(重大风险)、B级(较大风险)、C级(一般风险)、D级(低风险)4个等级。

(一)A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危险源最多,风险最大。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高毒、腐蚀危险气体,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千伏以上高压电涉及其中一项及以上的实验室确定为A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二)B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危险风险程度较高。存有气体钢瓶、传动类、转动类机械设备或强电类设备、高温设备、危险化学品,如:燃气、车床、钻铣床、熔焊机、角磨机、电窑、电锯、型材切割机、砂带机、电刨、溶剂油、汽油、硝酸等设备及危险化学品涉及其中一项及以上的实验室确定为B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三)C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危险源风险程度较低。存有电动机械设备,如:剪板机、剪圆机、砂轮机、电钻、切纸机、拉胚机、练泥机、电熨斗、压衬机、铜板裁剪机、电烤台等设备;涉及其中一项及以上的实验室确定为C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四)D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危险源风险程度低。除A级、B级、C级安全风险实验室之外其实验室,定为D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第六条  在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认定中,对危险源和危险程度存在争议或按上述原则无法确定等级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将实验室危险源情况、争议的问题及不能确定的原因报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确定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

第七条  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理:

(一)根据风险级别,在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上张贴危险级别警示标志,注明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明示危险源及实践教学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二)实验室有选择针对重点危险源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应急管控措施;适当配备安全技防设施,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三)实验室要结合本实验室特点和实际定期对相关实验、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做好相应记录,报本单位备案;实验人员取得安全基本准入合格证,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四)实验室每天进行安全自查,做好检查记录;各学院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有相关记录;学校督导专家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督查并报学校备案。

第三章  准入管理

第八条  实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严格遵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准入管理细则》。为保证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和设备财产安全,有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室要开设有学分的安全教育必修课或将安全教育课程纳入必修环节。新生入学通过相关部门或所在院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进入实验室人员须遵守实验室守则,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实验仪器设备、工具。

第四章  安全检查

第九条  学校对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定期安全检查,核查安全制度、责任体系、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的“闭环管理”。

第十条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队伍,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队伍组成人员由教师、实验室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等组成。

第十一条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有关要求,针对高危实验物品、重要危险源,开展两次专项检查。

第十二条  学校、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须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学校检查时间定为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检查一次,每年不少于4次,并记录存档,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

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体制机制与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情况、安全设施安装与运行情况、危险源分布与管理情况、个人防护与环境保护情况等。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十三条  负责部门(学院)应每月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检查台账,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清责任并积极整改;每次检查结束后,须将检查结果形成报告,报送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以适当的形式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  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正式形式通知到相关负责人,通知的方式包括学校网上公告、实验室安全简报、书面或电子的整改通知书等形式;相关负责人应对问题隐患进行及时整改;整改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存在重大隐患,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活动,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实验。

第十五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办公室将予以通报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于不整改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学校纪委联合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  奖惩

第十六条  执行实验室安全工作奖惩机制。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内部检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和实验室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职尽责或管理不当、违规操作等工作失误造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对事故责任人、相关人员及单位追究相应责任。详情参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六章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七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使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  学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妥善开展应急处置,防止危害扩大蔓延,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与信息报送。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类型:火灾、爆炸、触电、化学灼伤、创伤临时急救、化学试剂丢失等。具体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2。

第十九条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由各实验室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

第七章  

第二十条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管理规定。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数字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

      2.数字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数字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23年9月


 

附件1      

 

数字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

 

一、体制机制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一)检查内容

1.检查校级、院系安全责任体系签订情况。

2.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情况。

3.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或细则、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情况。

(二)检查方法

审核以上相关文档的落实。

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一)检查内容

1.检查校级、院系开展专业安全培训活动情况。

2.检查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3.检查组织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情况。

4.检查安全文化宣传情况。

5.检查实验室安全手册使用情况。

(二)检查方法

审核相关文件和登录网页专栏等。

三、安全设施安装与运行情况

(一)检查内容

1.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通风系统、实验室门禁和监控系统、实验室防爆等专业设施。

2.紧急逃生疏散路线通畅,显著位置张贴有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标识,主要逃生路径(室内、楼梯、通道和出口处)有足够的紧急照明灯,功能正常。

3.实验室用电安全应符合国家标准(导则)和行业标准,给水、排水系统布置合理,运行正常。

(二)检查方法

审核相关维修记录和现场检查相结合。

四、危险源分布与管理情况

(一)检查内容

1.学校建有危险品仓库、化学实验废弃物贮存站,对废弃物集中收集并科学有序存放。

2.校级、院系层面建立危险源分布清单,清单内容需包括单位、房间、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

3.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应有明确的警示标识,房间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信息内容包括: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并及时更新。

4.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建有动态台账。

5.危险化学品须向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购买,查看相关供应商的经营许可资质证书和保留复印件。

6.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总量符合规定要求。

7.化学品标签应标示显著、完整、清晰。

(二)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

五、个人防护与环境保护情况

(一)检查内容

1.实验人员需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操作机械设备时实验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个人防护用品要穿戴齐全,如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防护眼镜等;禁止戴手套、长围巾、领带、手镯等配饰物,禁止穿拖鞋、高跟鞋等,设备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工件。

2.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在床头、床面、刀架上放置物品;实验结束后,应切断电源,整理好场地并将实验用具等摆放整齐,及时清理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渣、废屑。

3.实验室环境应整洁卫生有序;实验室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实验完毕物品归位,无废弃物品、不放无关物品。

4.不在实验室睡觉过夜,不存放和烧煮食物、饮食,禁止吸烟、不使用可燃性蚊香。

5.实验室有卫生安全制度,实验期间有记录。

(二)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


附件2     

数字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由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二、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

2.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以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3.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4.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

3.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⑴切断电源开关; ⑵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绝缘物体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⑶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4.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采取相应的措施。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5.抢救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强酸、强碱及其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每一实验室楼层内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创伤临时急救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内受到意外伤害,例如割伤、烧伤、烫伤等,由实验室负责人协助伤者进行处理。

2.受伤人员立即停止工作,用消毒液清洗未破损的皮肤表面,伤口以碘伏消毒,眼睛用洗眼器反复冲洗。若是烫伤应涂上苦味酸和獾油。若是割伤应以消毒酒精洗擦伤口,撒上止血粉或缠上创可贴。若为玻璃割伤,应注意清除玻璃渣。

3.由在同一实验室内工作人员或派人迅速进入实验室,清除造成伤害的原因,清理实验材料,帮助受伤人员紧急处理并撤离实验室。

4.受到伤害的人员应立即就医,并将受伤原因通报医护人员,对其进行恰当而完整的病史记录。

、化学试剂丢失应急处理预案

1.当有人发现化学试剂有丢失时,应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

2.实验室负责人得知情况后,首先要及时向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办公室汇报现场药品丢失情况,并安排至少两名专业人员留守现场,保护好现场,直至保卫人员和公安部门人员到达现场。

3.实验室负责人向各级领导汇报情况完毕后,立即通知实验室安全员及相关实验员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

4.实验室安全员及相关实验员到达现场后,应在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办公室集合,不得离开,等待相关部门领导调查问询。

5.相关部门领导全部到达现场后,实验室负责人与公安部门人员立即对实验室配带钥匙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实验室钥匙是否有丢失、被他人使用或复制现象。

6.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员对近期实验室人员出入、药品使用等情况立即进行详细检查,对实验室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了解掌握实际情况。

7.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员在人员询问调查完毕后,立即对实验室所有化学试剂进行一次盘查,确认其他化学试剂有无丢失现象。如有丢失现象,还需进一步进行深入调查。

8.根据各方面线索对丢失化学试剂流向做出判断,在最短时间内将丢失化学试剂追回。

9.整个事件处理完毕后,实验室负责人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小组事件的全过程及专业采取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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