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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教学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4-05-24点击量:

山东工艺美术学

实验教学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校实验教学设备的管理,提高利用率,更好地为我校教学、科研服务,根据国家教育部教高〔2000〕9 号文)关于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验教学设备是我校教学、科研的重要物质条件,对我校的发展,对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起着重要作用,必须加强管理。

第二条 实验教学设备的建设,要坚持全校一盘棋的原则,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合理配套,并实行专管、共用的办法,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

实验教学设备属于学校固定资产,资产处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负有直接管理、调配使用的责任。

第二章 实验教学设备的范围

实验教学设备是指学校实验室配备的各类实验仪器设备。

单价在人民币5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仪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

第三章 实验教学设备的资产管理

仪器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1.实验室管理员应加强仪器设备维修与保养工作,对仪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测、保养工作。精密仪器设备应根据其本身技术要求,严格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标定、校验,力争保持原有性能和精度,保持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发生损坏或事故,应及时上报告,经同意后组织检查,做好记录,尽快修复,做出事故处理意见。

2.维修、保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建立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2)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修,做好检修记录;

(3)对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

第六条 仪器设备的借用

1.为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现役设备的作用,提倡各实验室之间仪器设备的协作共用,实验室凡可借出的设备仪器均可借出使用。

   2.实验设备离开应在的实验室使用即为借出使用。包括各学校借用、各实验室互相借用,借用时要按规定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校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办妥借用手续。出借设备的前提是不影响本实验室教学与科研工作正常进行。仪器设备借用只针对本校教师和学生,并由教师作为设备借用人负责借用,当面办理相应借还手续。

3.校内单位借用实验仪器设备

1)实验室之间借用仪器设备,在设备所属实验室管理员处办理借用手续即可。

2)各部门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由申请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由申请人所属单位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校实验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设备所属实验室提出初步意见,实践教学中心批准后,方可借用。借用期限:课程内的根据教学计划在本课程期间借用;课程以外借用不超过20天。需要继续使用的要办理续借手续。

4.校外单位借用实验仪器设备

实验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到校外,特殊情况下确需外借的,应按如下手续办理:

1)校外借用方出具单位正式借用信函说明借用目的和内容,由接洽单位到实践教学中心协商。实践教学中心在满足学校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做出借用计划,提出初步意见。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接洽单位负责借出。借用期不超过10天。

2)借用时必须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校实验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并同实践教学中心签订协议,注明借用期限、损坏赔偿、折旧以及违约处理等事项。

5.在借用仪器设备时,借用人应在现场与管理人员一起认真检查包装内设备仪器是否齐全或损坏,若发现问题,现场与管理人员协调解决。借用的仪器设备务必到期归还,保证完好无损,技术指标正常。实验室管理员要认真执行设备验收手续,对有损坏的当面分清责任,按照责任认定及时处置。对于逾期不还者按照逾期一天收取设备购置价格的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6.单价十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确因教学、科研合作等工作确实需要,则必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归还日期、使用责任等事项,按照本借用办法,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第七条 仪器设备的报废

确因技术落后需要淘汰的设备,损坏严重已无法修复或因修理费过高无修复价值的设备,可申请报废。报废设备由资产处统一回收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移,确因某种工作需要需留用的残体,应经资产处同意。

仪器设备的调配

1. 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对仪器设备管理负有监督职责对长期闲置不用、使用不合理或利用率低下的实验教学设备有权重新调配使用。专业调整、教学科研任务变动时,由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向分管校长汇报,并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措施,对仪器设备进行统一调配使用

2. 仪器设备因使用年久或任务变更导致不能使用以及因设备更新而闲置的,可以向资产处申请对外调拨,由资产处根据规定在校内统一调配使用,避免仪器设备的积压浪费


山东工艺美术学

0一四年三月






山东工艺美术学

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

(填表时间            日)

课程名称


课程

开设时间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机器号






设备编号






数量






借用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借出时间


借出时设备是否完好


借用人签字


借用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


还入时间


还入时设备是否完好


借用人签字


验收人签字


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

意见


注意事项:

1.借用人必须为教师。

2.填写表格后不得修改,未填写部分请画“/”。申请部门必须签章,否则申请表无效。

3.请认真填写表格并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悉心使用设备。

4.仪器借出,还入时双方必须严格检查机器,填写仪器情况并承担相应责任。

5.请按照要求使用机器,注意防潮,轻拿轻放。务必在借用时间内归还。

                                             

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