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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 :2014-06-24点击量: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课程改革,我校实验室将对学生实行开放。为加强对实验室开放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1、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2、全校教学管理各环节应重视实验室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学校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验室开放工作;各实验室应本着实验教学改革的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开放,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

3、实验室开放工作应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实验室在保证实践教学的前提下,在非上课时间面向全校师生实行预约申请制度。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1、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形式可分为计划内实验课程和预约实验。

教学计划内实验课程:由教务处下达开课计划,各学院编制课表(包括实验教学周历),并报教务处,成为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实践教学中心根据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任务的要求,协调落实实验室教学任务,根据实验室教学课表,编制实验室教学任务周历,反馈相关学院再次确认;上课前一周 ,任课老师到所用实验室接洽实验设备仪器等基本条件,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进入实验室上课,各实验室根据实验室教学任务周历协助任课老师实施实验教学、并做好实验项目信息记录。

预约实验:使用人提前一周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预约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申请人所属单位指定使用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报实践教学中心预约,由实验室提出初步意见;实践教学中心批准后,根据预约时的要求协调落实实验;实验室根据预约的要求协助实施实验,做好记录,实验室使用完毕,必须立即归还。

2、实验室预约开放对口教师;学生使用实验室,由学生所属部门指定相关教师作为实验室借用人和安全负责人。

3、开放使用地点为我校目前所有实验室。

三、实验室开放的细则

1、使用实验室之前,使用人员与实验室人员一起清点实验室里的仪器设备及物品。实验室使用时间和使用程序及规范按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预约申请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填写的内容执行。

2、实验室开放时,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做好实验指导、器材供应、实验室安全等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开放记录工作。

3、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认真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参考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实验的相关准备工作。

4、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实验室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凡因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或不具备使用资格的人员操作设备造成的设备故障及损坏,将追究其责任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损坏的仪器设备,要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使用实验室的人员要接受和服从实验室人员的工作安排和监督,认真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

5、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改装硬件设备,不得私自修改、安装、删除相关软件,当发现设备、软件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向实验室人员报告,否则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6、实验室使用完成时。使用人必须按时退还,须由使用人与实验室人员共同现场检查仪器设备及卫生、安全情况、关闭电源,办理归还手续、消档后,借用人方可离开。

7、教师借用实验室钥匙必须进行登记,不得私自配制或更换、不得私自转借给他人,一经发现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实验室人员有权停止使用人(教师或所带学生)使用该实验室。学生不得持有实验室钥匙。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0一四

 

 

 

 

 

附件: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预约申请表

2、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3、实验室使用流程图

 

附件1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预约申请表

预约实验室名称

使用设备

使用目的

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使用单位

使 用 人

使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实践教学中心意见

使用实验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实践教学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实际借出日期

借用经手人签名

归还情况

实际归还日期

验收人签名

备注

注:1、表格填写内容和审批项目,按《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2、借用人必须为教师。

3、借用设备数量多时,可以另附设备详单。

4、一式两份,使用方和实践教学中心,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2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为了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保护师生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电、防毒、防爆、防漏等“七防”工作。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东西、喝水,严禁在实验室及楼道内吸烟、焚烧其它物品,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现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119)。

3、使用化学试剂必须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气瓶使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做好防毒、防爆、防漏等工作。

4、实验室内不能存放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防止爆炸事故或误食事故的发生。

5、树立安全、节约用电的思想。仪器设备使用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配电装置有故障应请物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不得擅自乱改线路和乱接电线,严禁多台仪器设备使用同一电源插座,严禁超负荷用电。

6、必须注意保持实验室的卫生,离开实验室前应打扫干净,及时清理废纸等杂物。纯净水不得用作清洗等非实验用水。

7、离开实验室时,要坚持做好“四关一锁”(关电、关水、关气、关灯、锁好门窗)工作。

8、爱护实验室设施,使用实验室台面时,按照提示标签的要求。

9、由于个人疏忽或故意造成事故发生,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实验室责任人、实验室借用人、借用部门负责人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实验室借用人签字:                        

借用部门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