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及评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网络办、工商局、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广告协会,有关广告经营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发挥公益广告在传播文明中的重要作用,展示昂扬向上、文明进步的精神风貌,培养知荣辱、讲正气、做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文明办[2013]1号)精神,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网络办、省工商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山东广播电视台、省广告协会联合开展2013“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并开展公众网络投票。现将作品征集、评选及展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目的
公益广告作品以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等作为创作主题,为弘扬正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氛围。
二、征集作品类别
公益广告征集作品分为平面、广播、影视、网络、手机五类。
三、作品规格
(一)影视类(含视频、动画):影视广告作品须录制在DVD光盘上,格式为MPEG4或AVI。须提供创意文案,一并录制在光盘上,每一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60秒,一张光盘可以录制多条广告,每条广告建立一个文件夹。须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随作品一块报送,广告作品盒基上须注明参评作品名称和参评单位全称。影视类广告作品不设系列。
(二)平面类(含报纸、招贴):报送的平面广告作品尺寸为A3,并用150克轻黑硬卡纸装裱,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择优报送全国评选)。同时提供一张作品原件刻录光盘,存储格式为作品名.TIF或文件名.jpg,光盘盒基上须注明作品名称和参评单位全称。
参评作品按单件与系列作品进行划分,内容相关联的两幅作品属两个单件作品,内容相关联的3幅以上(含3幅)作品属一个系列作品,按一件作品评选。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评作品登记表,其中一张粘贴在装裱后的轻黑卡纸背面,另一张随作品一同报送。
(三)广播类:广播类作品制作成音频光盘(CD格式),一张光盘可以录制多条广告,各条广告之间间隔10秒,广播封面用标签注明作品名称,附广告文案稿1份(A4纸打印稿)。光盘盒基上须注明作品名称和参评单位全称。须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随作品一块报送,广告作品盒基上须注明参评作品名称和参评单位全称。广播类广告作品不设系列。
(四)手机信息类:短信或彩信形式,短信作品控制在68个中文全角字符以内,以中文字符、标点为主,不要包含各种智能机型短信编辑自带的表情符号。彩信可包含文字和图片内容,合计大小在50K以内。手机信息广告作品不设系列。
(五)网络类(含电子图片、动画、WEB影视三类):
1、网络电子图片作品提交时一式两份,一份高清图片,一份网页展示用图。高清图片格式为JPEG,分辨率为300 dpi,CMYK模式,每件作品大小不超过5M,不接受PSD或AI等设计原图。网页展示用图最大宽度为600px,高度不限,JPEG格式,分辨率为72dpi,RGB模式,大小不超过300k,多个文件的请分别使用压缩文件打包后提交至指定邮箱。
网络电子图片作品按单件与系列作品进行划分,内容相关联的两幅作品属两个单件作品,内容相关联的3幅以上(含3幅)作品属一个系列作品,按一件作品评选。
2、网络动画作品应使用Flash Professional 8或更高版本软件绘图和编辑图形,尺寸不小于800×600(像素),片长在20秒左右,递交SWF成片,FLA源文件作者自行保存。动画广告作品不设系列。
3、网络WEB影视类作品需提供普通版及高清版各一份。时长不得超过60秒,网络WEB影视类广告作品不设系列。具体要求如下表:
网络影视作品普通版格式要求
视频 编码 H.264编码
编码速率模式 CBR
分辨率 PAL:640×480
帧率 PAL:25FPS
编码速率范围 500kbp
亮度空间 4:2:0
编码等级 Main Profile 3.0 3.1 4.0 4.1
音频编码 MPEG-2 AAC
采样率 不低于22000Hz
编码速率范围 64Kbps
声道 立体声
封装 格式 Mp4
网络影视作品高清版格式要求
视频 编码 H.264编码
编码速率模式 CBR
分辨率 PAL:720×576
IDR帧 设置IDR帧的插入时间间隔4秒之内
帧率 PAL:25FPS
编码速率范围 1.5-2.5Mbp
亮度空间 4:2:0
编码等级 Main Profile 3.0 3.1 4.0 4.1
音频 编码 MPEG-1 Layer2
MPEG-2 AAC
采样率 44.1KHz、48KHz
编码速率范围 96Kbps~196Kbps
声道 多声道
封装 格式 Mp4
网络类作品需在报送时,以附件的形式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创作单位、创意说明、联系地址、电话、邮箱等内容,报送多个单件作品的须分别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报送系列作品的仅须在一张参评作品登记表中将系列作品的创意关系阐述清楚即可。
四、作品征集、展示、评审时间
1、作品征集时间截止到2013年5月31日。
2、审核通过的作品在齐鲁网上进行展示,接受网友在线投票,网络投票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
3、7月1日至31日,专家评审小组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评审。
4、获奖作品将在齐鲁网、山东省广告协会网等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五、表彰奖励
1、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2013“讲文明树新风”征集公益广告作品进行评选,对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和优秀公益广告创作、征集、展播组织工作突出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2、本次活动设置网络人气奖项,所有在网上展示的参赛作品,网友将进行在线投票。根据得票数量的排名,评选出参赛作品网络人气一、二、三等奖。
3、获奖作品将入选省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在齐鲁网、山东省广告协会网等有关省、市媒体和“山东省第十四届广告节”上进行展播、展示,择优选送参加全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2013“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广告处。
(二)各市影视、平面、广播类参赛作品由各市文明办、工商局、广告协会共同负责征集、整理,报送至山东省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手机信息类、网络类参赛作品直接发送至齐鲁网指定邮箱,由齐鲁网负责征集、整理。
省属单位影视、平面、广播类参赛参评作品可直接报送至山东省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手机信息类、网络类参赛作品发送至齐鲁网指定邮箱。
各负责征集单位对征集作品要严格审查,凡涉及违背主题和抄袭、侵权等问题的作品,一律不得参加评选。
(三)各类作品在左上角要标明“‘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字样,广告中均不得在画面、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投资人等信息。
(四)来稿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有关问题由参赛单位负责,主办单位有将参赛作品宣传、播出、编印、出版、发行等权力,可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改编等非商业性再创作。
(五)参赛作品须严格按相关规格、标准和要求报送,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一律不予评选。作品参赛不收费,不退还。
(六)作品征集、报送联系方法:
1、2013“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办公室:
地 址:济南市燕子山路43号省工商局办公楼1010室
联系人:王德书、陈福军
电 话:0531-88527351(传真)
邮 编:250014
山东省广告协会网址:www.sdsggxh.com
2、平面、广播、影视作品报送地点:
单 位:山东省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纬一路71号市外贸中心大楼6楼,
联系人:许姗姗、李艳霞
电 话:0531-86937846、0531-86031440(传真)
邮 编:250001
邮箱:siac@siac.com.cn
网 址:www.siac.com.cn
3、手机信息、网络类作品报送方式:
齐鲁网开设活动作品征集及展示官方页面,参赛者登陆齐鲁网http://www.iqilu.com/html/zt/shipin/jwmsxf/下载电子版《2013公益广告参赛作品登记表》,详细填写后与作品一起发送至活动指定的报送邮箱。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组织单位: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
报名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13853187352
邮箱:195566508@qq.com
地址: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长清校区数字艺术中心1003室
附件-2013公益广告参赛作品登记表.doc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文明办
山东省网络办
山东省工商局
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山东广播电视台
山东省广告协会
2013年3月2